放疗的皮肤常规护理

时间:2016-10-20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放射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副反应为皮肤、粘膜反应,表现为皮肤发红、色素沉着、甚至皮肤破损、脱皮,严重的可出现溃疡、感染;严重的皮肤反应主要见于头颈部肿瘤:鼻咽癌、喉癌、下咽癌、食管癌及个别乳腺癌放疗患者中;临床工作中医生在保证治疗剂量的前提下,都会尽可能地降低皮肤剂量(皮肤为治疗靶区的除外)以减轻这类反应。但因肿瘤的位置、肿瘤治疗剂量及患者个体差异,有时候个别病人可能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。

为了预防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,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1.放疗区域可于放疗定位前剃除毛发(如头部、胡须),放疗定位及开始后,照射区皮肤禁止剃毛发,禁用剃刀,防止损伤皮肤造成感染;

2.保持局部清洁干燥,保持划线清晰;

3.用温水软毛巾轻沾洗,禁揉搓;

4.禁用酒精、碘酒、刺激性油膏、肥皂、沐浴露等擦洗(无刺激的婴儿用香皂);

5.避免冷热刺激如热敷、冰袋等;

6.照射野皮肤防止阳光直接照射,外出应给予遮挡(打伞或戴帽子);

7.如有搔痒勿手抓,可轻拍缓解瘙痒,必要时遵医嘱使用无刺激的止痒剂;

8.皮肤脱屑禁用手撕剥,必要时可告之医护人员用无菌剪剪去;

9.照射野皮肤禁止做为注射点;

10.多汗区域如腋下、腹股沟、外阴等保持清洁、干燥;

11.在放疗中可配合使用茶油、芦荟、医用射线防护喷剂用于照射野皮肤,减轻皮肤反应。

12.衣物宜柔软、宽大,吸湿性强,尽量使用棉质衣物,避免粗糙衣物摩擦。

13.照射野不可贴胶布,以免所含氧化锌(重金属)产生二次射线,加重皮肤损伤。

14.如果您已经出现发生干反应,无需过度紧张,可在医生指导下配合使用0.2%薄荷淀粉或羊毛脂止痒;湿反应可涂龙胆紫或氢化可的松暴露创面;如有水泡形成,涂硼酸软膏包扎1~2天,待渗液吸收后,再行暴露疗法;如出现严重的溃疡、感染,必要时可暂停放疗,及时联系主管医生,适当使用抗生素等对症治疗。

亲爱的患者朋友及家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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