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征女子丈夫脑梗女儿患癌后helli

时间:2022-9-5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近日,当事人王某来到法援律师张福祥的办公室,对他之前的帮助表示感谢,正是张律师为她提供的法律援助让自己走出了困境。

这是仪征市首例宣告无民事能力法律援助案件,张律师对此事记忆犹新。

01

时针拨回3年前。

年4月,王某的丈夫吴某在巴基斯坦工作时发生大面积脑梗,同年回国,经多次治疗无好转,且情况愈发严重,已经没有意识,认不得家人,大小便失禁,不能行动。

屋漏偏逢连夜雨。就在这个普通家庭正遭受病痛苦难之时,王某女儿又查出乳腺癌。王某几乎崩溃,眼看丈夫卧病在床几乎与植物人无异,女儿也在遭受癌症折磨,同时治疗需要大笔的费用,仅靠王某一人的退休金远远不够,王某决定卖掉家里的房子来给女儿治病。

通过中介,王某顺利找到了买家,可是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没有丈夫签字办理就无法过户。王某再次陷入困境。她需要聘请律师,帮助她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无民事行为能力,再指定她为其法定监护人,才可办理过户。

但此时的王某已经没有经济能力再聘请律师了。幸好,通过设在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,她得知自己可以求助法律援助。

02

年4月,王某来到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工作人员在审查了案件相关情况后,认为王某家庭属于因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,符合法律援助标准,适用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。

于是,案件被迅速指派了给了法援律师张福祥。张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工作,通过与王某谈话以及查看她提交的证据材料掌握清楚基本情况,考虑到王某急需用钱给女儿看病,张律师立即起草了起诉状递交人民法院,并将王某家庭的特殊情况一并向法院立案庭报告,争取尽快处理。

6月8日,到法院选择鉴定机构,7月5日得到鉴定报告,7月27日法院判决,宣告吴某无民事行为能力,指定王某为其法定代理人……

案件代理结束后,张律师还为王某提供了房屋买卖、过户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指导,帮助她顺利将房产出售,解了燃眉之急。

03

近年来,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受理工作,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,不断规范站点建设,方便基层群众就近、及时获得各项法律帮助。年以来,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、代拟法律文书、受理法援申请、开展法援宣传等各项法律服余次,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。

编辑:看海

监审:冰岛

来源:仪征司法行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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